已供佛物品贖回的方法


 


供養佛菩薩的食品及用品等,由於獻供後已是屬於佛物;


在未上香、或敬奉一花、或供上一水,


藉此誠心上稟希望贖回已獻供的東西的情況下,


隨意取回自己處理是不合法的。


 


即使贖回的東西,也最好不要自用,


佈施貧人則得福無量,原因是出於對佛菩薩的極度誠敬,


也舍取私心,亦且某些密法也不能自用供物。


 


假使某些東西,我們一早已打算自用,


而目的只是想獲得佛菩薩的加持,


那將物品放上佛桌或佛壇後,


就應該立即表明心意,提早向佛菩薩稟告;


那物品被加持完畢,便可請回自己隨意分配使用。


 


我們可在佛壇上劃出一小區域,作擺放被加持物品之用;


佛菩薩像正前方的區域,用來獻上供品,那就不會混淆錯亂了。


(談師兄修行話)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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